韩磊-博士生
田亮-硕士生
先进材料研究室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7-2018 第二学期)
为激发先进材料研究室研究生刻苦学习、专心科研的热情,促进其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以奖励在学习、科研和服务实验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
一、奖励评审原则
(一)奖项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奖励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照本细则执行。
(二)评选奖项应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获奖情况将在课题组群上公示。
二、奖励项目
先进材料研究室研究生奖学金
三、奖项评选办法
1. 评选对象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本课题组所有研究生,针对科研能力表现和实验室贡献,进行奖励。
2. 评选基本条件
(1)遵守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
(2)在课题阶段按照导师要求完成工作量并考核合格。
3. 在奖学金评定周期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参与奖学金评选
(1)不服从实验室管理,不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的;
(2)在实验室进行课题工作期间出现事故造成实验室重大损失的。
4. 奖学金金额和人数
本奖学金每学期评定1-2人获奖,按照科研考核成绩、对实验室贡献进行综合评定,奖学金金额约1000-2000元/人(如评定获奖人数为两名,则分设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各一人,奖金金额分别为2000元/人和1000元/人。如最终评定获奖人数为一名,则只设一等奖学金,奖金金额为2000元/人。)。
5、考核的具体办法如下:
(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收录论文计100分、SCI二区收录论文计70分、SCI三区收录论文计50分、SCI四区收录论文计40分、EI收录论文计30分、国内核心期刊论文计20分、国际学术会议论文计15分、国内会议论文及其它论文计5分。如论文工作由其他人完成,本人仅完成了论文写作并排名第一的,按以上分值一半计分。如所有工作由其他人完成排名第一的,不计分。根据学校科发院文件,按照中科院标注进行分区(以大类分区为准):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即可访问期刊分区数据,公众账号:kxjsc 密码:027_68862412。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计15分,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计10分。如果专利工作由学生完成,课题组老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将按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计分。
(3) 对实验室贡献附加评分按以下规则评定:
a. 实验室贡献加分规则如下:实验室总负责加50分(一年期限),负责分实验室加8分(一年期限),负责设备加5分(一年期限),不满年限的按比例计分。
b. 实验室总负责计分由课题组老师评定;
c. 实验室分负责及设备(3万人民币以上)负责计分由课题组同学不记名投票评定;评定分数高于90的按上述规定加分,评分为高于80低于90的按规定加分的80%计分,评分低于80的不计分。
对实验室贡献享受附加计分不能重复计算,而且不能以实验室贡献分单独参评奖学金。
6.奖学金评奖时所涉及的论文、成果等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计分。科研成果必须正式发表或收到录用接受函才能参与奖学金参评计分。
四、奖学金评选及发放时间
奖学金以学期为评定周期,每学期期末评定发放。本细则解释权归先进材料研究室所有。